南昌鋼筋網片針對這些問題,規定明確,建筑物名稱原則上以宗地權屬為基本單位命名,總字數一般應當控制在3至6個漢字,且不得含有非文字性符號。建筑物名稱應與其用途、規模、品質相協調,避免使用“大、洋、怪、重”等不規范名稱。
“大”指含義遠遠超出地理實際地域、地位、規模、功能等特征的地名;“洋”指包含外國人名的地名、包含外國地名的地名、用外語詞命名的地名;“怪”指用字不規范的地名、含義怪誕離奇的地名、含義低級庸俗的地名和帶有濃重封建色彩的地名;“重”指與本市建筑物名稱重名或同音。
建設項目實施主體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在申請“多規合一”協同平臺審批之前,可向區規自部門申請研究項目推廣名,區規自部門組織區地名聯席會議聯合審查,并按照審查方案確定的項目推廣名核發建筑物名稱核準證。
核準證可用于辦理房屋預售。建筑物名稱核準后,應在正式文件、新聞報道、廣告語中使用。各類地名標志、房地產廣告**嚴格使用經審核確定的建筑物名稱,不得增刪或更改其字詞。建筑物產權單位、物業管理部門或其他使用人在辦理有關行政審批手續時,應使用核準的建筑物名。
南昌鋼筋網片規定提出,建筑物名稱標志應設在宗地主要出入口或建筑物面向主要交通道路的明顯位置,電子地圖也應及時更新相關內容。
建筑物名稱是社會基本公共信息,也承載著**的文化屬性。一個好的名稱簡單易記、朗朗上口,既能傳遞正能量,也可以提供準確地理信息。一個糟糕的名稱,不**礙觀瞻,影響市容市貌,還會傳遞封建糟粕文化或崇洋媚外思想。所以,建筑物名稱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無迷信、庸俗、虛夸、離奇等不良文化內容。
民政部、公安部、自然資源部等6部委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的通知》,各地區積極清理并取得成效,但一些新建筑的名稱依然不符合要求。
究其原因,從物業方講,還是存有浮夸、貪大、虛榮、求洋心理,甚至有虛假宣傳沖動。其實,大可不必這樣。如今的**已經****貧困,**建成小康社會,有足夠的自信和底氣面對世界。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取一個具有濃郁區域特色、彰顯歷史文化的名稱,難道不是更香嗎?
南昌鋼筋網片從城市管理方來講,對建筑物名稱的規范管理還存在某些盲區,有些地方主體責任不明晰,執行標準不嚴格。所以,應解決由誰管理、如何管理的問題,堅持便民利民、體現特色、注重實效的原則,對現有名稱,可改可不改的不予更改,防止亂改老地名,確保地名總體穩定。對新建筑物的名稱,則應從嚴把關,使其符合建筑物的性質、功能、形態、規模和環境,**被公眾理解和接受。